版主!!!

版主得罪了!!!这种帖子要不得!!!没任何学术意义!!!纯粹。。。。要不得!!!
我也来说两句 查看全部回复

最新回复

  • 相见恨晚 (2008-8-30 00:04:36)

    对不起没有引用!!!是这种帖子!!!


    QQ截图未命名.jpg

  • 相见恨晚 (2008-8-30 00:11:04)

    前有车后有辄! 这种帖子不该在这里出现!!!应该在水吧里才对!!! (注:不针对该帖楼主)


    QQ截图未命名123.jpg

  • 感觉 (2008-8-30 00:59:31)

    是该好好整理一下了哦,不过呢,只要不是太过分都可以
  • 老潘 (2008-8-30 01:20:38)

    提醒楼主同学:
    发贴者有自由发表之权限。只要不是反动、淫秽的内容,版主一般不会随便删除。
    论坛也不是只限于发表学术性贴子。
    比方说:你要在星版里发张美女图,版主也不会干预。
    因此,发表是人家的自由,
    你不喜欢的,可以不细看,不回复,不跟贴。
    但不能强求版主立即删除。

    过了一定时间,根据服务器内存的情况,管理员会删除一些旧贴和老贴,那是另一码事。
  • Kearny (2008-8-30 08:15:32)

    QUOTE:

    原帖由 老潘 于 2008-8-30 01:20 发表 提醒楼主同学:发贴者有自由发表之权限。只要不是反动、淫秽的内容,版主一般不会随便删除。论坛也不是只限于发表学术性贴子。比方说:你要在星版里发张美女图,版主也不会干预。因此,发表是人家的自由,你不喜欢的 ...

     

    同意老潘意见

  • 风兮清扬 (2008-8-30 09:13:07)

    这个贴好像也没有什么学术意义。